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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信息

沪发改信用〔201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立异和科创中心建设,供职长三角一体化倒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法子》(沪发改尺度〔2019〕1号),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信用撑持放管服改革。支持市场监管、养老供职等重点领域创立“事前告知应许、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合奖惩”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信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聚焦政府推销、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创立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资金支持等处事流程,实现信用信息与“一网通办”深度融合。

2、信用撑持实体经济倒退。面向中小微企业,聚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物业,支持通过民众、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共享,立异信用融资供职模式,鼓励运用信用保证、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匆匆进产融结合,打造多种“信易贷”产品,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倒退提供未便。

3、推进信用供职行业倒退。支持信用供职机构针对重点领域,综合司法裁决、行政惩罚、监管评级等民众信用信息,与履约身手、践行社会责任等市场信用信息,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并拓展评价效果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推动信用供职机构介入涉金融、电子商务、拖欠工资、科研教育、慈善捐助等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鼓励信用供职机构介入重点行业信用监管。

4、立异信用供职载体建设。围绕市民日常生活、企业出产经营、社会治理等方面拓展各类信用APP的特色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人群信用检索类APP,企业信用供职类APP,教育、旅游、餐饮、环保等民生领域信用APP,通过信用信息的整合应用和功能设计,实现各类信用惠民步调落地。

5、优化信用建设环境。创立对各区及重点领域信用监测指标体系,综合阐发信用联合奖惩、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信用供职、信用环境等方面因素,开展信用监测评估。组织策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案例评选及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身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布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法人一证通(需具有电子签章功能,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事项阐明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实施身手,担保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并投入需要的专业人员;

3、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出2021年12月31日);

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信用建设环境优化类项目除了外)尚未完成验收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资料

1、《2020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单位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上年度审计陈述;

3、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陈述;

5、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资料(如银行贷款对账单、银行存款应许书或存款合同、合同协议、其他资金来源阐明等);

6、项目申报资料及其隶属文件真实性应许书(附件2);

7、企业法人代表信用盘问授权书(附件3);

八、项目负责人信用盘问授权书(附件4)

9、其他有助于阐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身手的相关资料。

四、资金支持方式与额度

根据《管理法子》规定,专项资金采纳无偿资助和政府购买的方式陈列使用,物业,无偿资助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出项目总投资的50%,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出100万元。此中,信用建设环境优化类项目采纳政府购买供职的方式。

五、申报办法和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纳网上申报的方式。

1.申报单位需登陆市倒退改革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供职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进行在线登陆填报。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出5M,可上传多个文件,均须加盖电子公章。

(二)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0:00-2020年1月31日24:00,过时不予受理。

(三)我委将依据市信用平台提供的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对国家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慈善捐助黑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消除申报资格。对违反我委专项资金管理法子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法子的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纳入市民众信用信息供职平台。

(四)项目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六、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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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署理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依照有关标准和办法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王磊23112991

技术咨询:张巧荣 60801472

附件:1.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阐明

2.项目申报资料及其隶属文件真实性应许书

3.企业法人代表信用盘问授权书

4.项目负责人信用盘问授权书

上海市倒退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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