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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信息

“是执行局吗?我本日就来还钱……”4月7日16时许,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被执行人的电话称,在收到法院送达的逼迫执行文书后,迫于信用惩戒和逼迫执行的压力,筹备将涉案执行款共70余万元交到法院履行。

  办案人员立即拨通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将该情况告知。7日18时许,单方当事人先后抵达法院。令人诧异的是,被执行人马某某及其家人带来的是70余万元现金,足足装满3个背包。

  马某某介绍,迫于逼迫执行压力,社区,那些现金是他们东拼西凑刚刚借来的。当办案人员正筹备主持单方当事人交接时,单方当事人却因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支付问题产生分好比,甚至一度产生争持,社区,而被执行人也一度想带着现金离开。包揽案人员对单方当事人近两个小时释法明理,最终,单方当事人告竣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本案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单方当事人就地将执行案款704688元清点完毕,并现场交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方某某。至此,该案得以执结事了。

  案情回顾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年7月27日,被告方某某与原告马某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方某某以70万元购买原告位于五华区西北片区回迁安设房及车位。方某某依照约定时间将购房款支付给马某某,但马某某却没有依照约定完成房屋产权的革新和交接手续,也不愿意退还购房款。方某某多次催要退还房款无果后,便将马某某起诉至五华法院。五华法院审理后裁决,物业,马某某退还被告方某某购房款70万元及承担案件受理费4688元。

  本年4月初,因马某某不履行生效裁决,方某某向五华法院申请逼迫执行。执行办案人员向被执行人马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陈述财富令及相关法律文书。因此,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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