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众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印发《关于对民众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出产建设兵团有关局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路灯,名人,落实《国务院关于匆匆进市场公平竞争掩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构大纲(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创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创立统一的民众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家倒退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尺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要求,路灯,创立健全民众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倒退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银监会、证监会、公务员局、铁路局、民航局等局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民众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现印发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民众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国家倒退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央 编 办
中 央 文 明 办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利 部
商 务 部
卫 生 计 生 委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林 业 局
国 管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国家公务员局
国 家 铁 路 局
民 航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