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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规

国家倒退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关于加强和尺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8〕87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倒退改革委,北京市、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黑龙江省工商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摆设,依照《国务院关于创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尺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红黑名单认定与监管实施意见
  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民众供职职责,结合已签署和拟签署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研究制定相应的红黑名单认定与监管实施意见,明确本局部主管(监管)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定实施意见应按办法征求国家倒退改革委意见,并通过局部分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公开征求意见。
  二、组织认定、发布和更新红黑名单
  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指导县级以上相关主管(监管)局部依照标准认定并向社会发布红黑名单。根据工作必要,国家有关局部可授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标准认定并向社会发布红黑名单。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领域,应于2018年3月底前发布第一批红黑名单。尚未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领域,第一批红黑名单应与备忘录同步发布。
  三、加快签署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
  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紧与其他有关局部和单位联合签署相关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单干备忘录,明确各局部(单位)、各领域对红黑名单的奖惩步调。对已出台的备忘录,信用,应切实抓好落实,并根据工作必要及时更新调整奖惩步调。目前尚未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的领域,相关主管(监管)局部应于2018年6月底前签署备忘录,并同步出台配套的实施意见。
  四、切实做好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公开
  各地区、各局部、各单位发布的红黑名单及相关主体退知名单的信息,应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名人,并依照有关规定在局部分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国家民众信用信息中心要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大数据阐发,将在3个以上分歧的重点领域被参与重点关注名单的主体转入“大数据警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出预警。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在有效期内产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请有关局部(单位)依照黑名单认定标准,及时将其转入黑名单。
  五、创立红黑名单信息内部处置惩罚机制
  各地区、各局部、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在本系统内及时共享,组织本系统有关局部对相关主体实施激励和惩戒,统计信用联合奖惩的成效。创立红黑名单信息内部异议处置惩罚机制,名人,联络员将本系统内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过程中发生的异议及时反馈名单的认定局部(单位)。请各地区、各局部、各单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于1月29日前反馈国家倒退改革委财金司。
  六、推动联合奖惩步调落实落地
  处所各级倒退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局部要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倒退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尺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切实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做好联合奖惩备忘录签署、红黑名单认定和发布、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奖惩案例归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工作,把国家和处所信用联合奖惩步调落到实处。
  七、当真做好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和有序公示
  处所各级倒退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局部要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建设,及时记录和统计联合奖惩成绩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应不低于国家层面认定红黑名双数量的10%,并将典型案例在处所信用门户网站有序公示。每年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应得多于30个,并及时对本辖区内城市信用建设的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8、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和开展信用修复
  各地区、各局部、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创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被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供职、社会公益供职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信用修复与纠正失信行为、信用应许、信用修复培训相结合。创立诚信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对“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修复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余里彪 010-68502381
  李德红 010-68502400,68502318(传真)
  国家倒退改革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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