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400-887-6315
4008876315
chinacredit315@163.com
010000

国家法规

  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出产建设兵团有关局部、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构大纲(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创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立健全涉金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照“表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严厉冲击涉金融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就业,国家倒退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倒退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商务部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3月9日   《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出产建设兵团有关局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创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构大纲(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的各项惩戒步调,决定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适用主体和情形
  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是指将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金融活动主体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并由相关局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的系统性工作。这项工作是净化金融环境、尺度金融秩序的重要门径,对匆匆进金融活动介入主体守法守信有重要意义。
  (一)适用主体。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适用以下金融活动介入主体:
  1、经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容许设立的金融机构;或依法经登记、备案从事相关金融活动的机构;
  2、经相关管理局部容许设立的从事相关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企业;
  3、经工商注册成立的从事相关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企业;
  4、自然人、法人和其余社会组织等金融交易对手方或融资主体;
  5、以上机构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
  6、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管理局部规定的其余波及金融活动的主体。
  (二)适用情形。适用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经相关管理局部认定,应将其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1、有履行身手而不履行债务等恶意逃废债行为;
  2、一方当事人成心提供虚假情况,可能成心隐瞒真实情况,以及利用其他诈骗手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富的诈骗行为;
  3、有非法集资行为或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4、其他波及金融犯罪被依法查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和因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被依法处以较重行政惩罚的行为。
  二、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管理
  (一)名单认定。相关管理局部根据法院裁决、法院判决、行政惩罚或行政认定决定,确定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将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生效刑事裁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内的有关信息推送给相关政府管理局部,由相关政府管理局部将符合适用情形的相关机构或个人纳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相关政府管理局部应自行政惩罚或行政认定决定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适用情形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管理局部共同确定统一的名单参与原则和规范以及各领域具体参与标准。
  (二)名单报送。各相关管理局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形成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双数据库。报送内容应当包括失信机构名称(或失信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国民身份证号码)、参与局部、参与日期、参与事由。对于失信人为法人的,应同时报送其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对于符合移出标准的失信人,应报送移出日期和移失事由。
  (三)名单发表。除了依法不得公开和特殊情况不宜对外公开的之外,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向社会发表全国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各地各级相关管理局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本辖区或本层级的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通过网络、出版物等媒介予以发表。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全国适用。
  (四)联合惩戒。各相关局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惩戒步调包括市场禁入、限制加入政府推销、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具体介入局部和惩戒步调由《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单干备忘录》明确。
  各级相关管理局部应当将已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金融活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审查频次,对再次产生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依法从重惩罚。各级相关管理局部应将惩戒执行情况及惩戒案例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至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
  (五)名单移出。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所依据的法院裁决、法院裁定、行政惩罚或行政认定决定被吊销或被革新后不符合适用情形的,参与局部应当在知道相关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移出申请,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核实后,可以将其移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并予书记。
  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已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满5年后,且参与期间未再次显现适用情形的情况,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名单移出。
  对人民法院裁决实施监禁刑罚的失信人,参与期限为自法院裁决生效至刑罚执行完毕后满5年。参与期间未再次显现适用情形的,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名单移出。
  在被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期间再次显现适用情形的,其移出时间自新的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顺延五年,并更新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相关信息。
  (六)异议处置惩罚。金融活动介入主体对被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参与局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参与局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诉人;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路灯,并将核实效果书面告知申诉人。通过核实发现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存在过失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至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
  (七)失信提醒。相关管理局部将符合适用情形的失信主体参与失信人名单前,应告知失信主体。相关机构向涉嫌违反合同约定的融资主体通知或催告时,就业,可以提示其也许被参与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风险。
  三、组织包管
  (一)相关管理局部负责本领域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工作,制定本领域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细则;负责本领域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参与、移出等管理工作;负责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主体信息的归集和报送工作;联合其他局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纳惩戒步调。相关管理局部可以委托或授权行业协会介入或承担上述工作。
  (二)国家倒退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立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专栏;负责及时更新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目录及惩戒惩罚步调等信息;负责建设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信息归集、跟踪、监测和评估。
  (三)相关管理局部在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查究法律责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