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征信解决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版“三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 2016年12月13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上海市民众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解决法子》(沪府令38号)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结构》等相关工作要求,深化推进市民众信用信息供职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在2016版“三清单”(数据、行为、应用清单)基础上,市征信办组织开展2017版“三清单”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数据清单编制
根据上海市《民众信用信息“三清单”系列处所标准》、国家发改委《行政许可和行政惩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暂行)》的尺度要求开展数据清单编制。
1、请依照《全过程信用解决要求第1部门:数据清单编制指南》中的要求,对本单位基本信息表、信息事项表、“双公示”事项目录进行编制或补救、完善。
2、本市“双公示”事项目录是数据清单的重要组成部门,此中“行政许可信息”纳入资质类,“行政惩罚信息”纳入监管类,数据字段按双公示数据标准填写。
3、各单位应将通过各种道路已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市信用平台的信息,以及社会有明确需求的信息事项纳入数据单。
4、区县数据清单不应包括海涵市级条线局部归口报送的信息事项,重点梳理属地独有的信息事项并纳入数据清单,社区,显露差异化。
5、各单位应根据数据清单按约定的更新频率及时向市信用平台提供和更新数据,无数据的应当零申报(市级局部通过市信用平台零申报功能完成、区县政府通过区信用子平台实现零申报),具备条件的应当尽也许实当初线动态掩护。各单位编制数据清单和数据掩护情况将纳入考核。
二、关于行为清单编制
1、依照上海市处所标准《全过程信用解决要求第2部门:行为清单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基本信息表和行为事项表进行编制或补救、完善。
2、请各单位依照国发33号文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要求,制修订本单位解决相对人的信用行为分类标准,重点明确须其他单位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行为确定的依据、规则等。
三、关于应用清单编制
1、依照上海市处所标准《全过程信用解决要求第3部门:应用清单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基本信息表、应用事项表、奖惩步调表进行编制或补救、完善。
2、《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单干备忘录》、《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步调的单干备忘录》等国家已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中有明确要求的奖惩步调,必须纳入到本局部奖惩步调表中。奖惩步调表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附件《应用清单编制阐明》。
四、报送要求
1、筹备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信息事项、行为事项、应用事项的梳理工作,以及相关培训宣传工作。
2、填写阶段: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26日。请各单位通过掩护账号(无掩护账号向市信用平台申请开通)登录市信用平台(政务外网网址::8888/sh_xyxxpt),进行在线填报。无政务外网条件的以电子表格(可在上海诚信网下载:)方式报送。
#p#分页标题问题#e#3、预审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市信用平台对各单位填写情况进行预审,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更正。
4、报送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请各单位登录市信用平台下载打印预审通过的本单位“三清单”或打印电子表格,社区,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相关联系人。电子表格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参考资料
可在上海诚信网通知布告栏下载“三清单”编制标准、阐明、填报表格等相关资料:
1、上海市处所标准《全过程信用解决要求第1部门:数据清单编制指南》、《全过程信用解决要求 第2部门:行为清单编制指南》、《全过程信用解决要求第3部门:应用清单编制指南》;
2、《行政许可和行政惩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暂行)》;
3、数据清单及行为清单编制阐明、应用清单编制阐明等。
六、联系方式
市征信办联系人
市征信办
赵晓峰
23119353 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填制咨询联系人
市信用中心
吴璟珅
62125218 /18116032161 应用清单填制咨询联系人
市信用中心
李敏
62125508 /15618840727 掩护账号申请及在线填报联系人
市信用中心
杨斌
62125230/18116032166 “三清单”纸质资料寄送联系人
市信用中心
王晓辉
62125122 /13917409666 Email:wangxh@shic.gov.cn 纸质资料报送地址:上海市民众信用信息供职中心(华山路1358号4楼403室),邮编:20005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征信解决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物业